工作職責:
1、對接評審大灣區業務拓展中需法律合規部門或合規總監出具意見的有關業務OA簽報、合同協議、對外發文、用印申請等,出具法律合規初審意見.
2、參與大灣區相關分支機構的合規檢查工作,對合規檢查中發現的違規問題提出合規整改建議,并督導整改落實。
3、關注大灣區相關分支機構日常業務管理、操作規程中的風險隱患及規則落實情況,及時提示相關單位完善內部控制,確保業務規范運作。
4、對于涉及大灣區分支機構的重大違規事件進行調查核實,擬具核查報告,提請公司進行合規與風險管理問責。
5、參與大灣區范圍內分支機構相關新產品、新業務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決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合規支持。
6、負責對口大灣區分支機構及人員的合規培訓及合規咨詢。
7、在完成大灣區相關法律合規管理職責之外,根據工作需要協助完成組內其他職責。
任職要求:
1、碩士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具有3年以上證券、基金行業合規、法務等相關工作經驗或證券基金監督(自律)管理工作經驗 。
3、具備較強的邏輯分析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功底。
4、具有CPA資格、CFA資格者優先。
5、工作認真負責,細致嚴謹,團隊合作意識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