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要求:
1. 國內外知名院校金融、法律或審計等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2年以上風險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具有大型或知名金融機構中層及以上工作經驗者優先;
2、具有扎實的金融風險管理理論功底,熟悉金融行業風險管理流程,熟悉國內金融法律法規,具有豐富的投、融資方面的專業知識;
3、精通基金行業股權投資工作流程,熟悉“一行三會”相關政策,熟悉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破產法、合伙企業法等領域法律理論與實務;
4、具有較強的分析、寫作能力,具備編寫業務風險監控報告及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能力;